洛东一滴水 发表于 2009-12-5 23:06:38

电动车,马上就不得骑喽!

明年起,“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划入机动车”的新标准就要实施啦!

    “高油价让我放弃了摩托车,高花费更让我对汽车望而却步,我只能选择电动车,虽然它不能为我遮风挡雨,却能跑得更快。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便利的交通工具,现在也要离我而去。”有网友发出上述感慨。

   如果这一“国标”如期实施,我们明年骑电动车,就必须遵守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机动车司机需要遵守的所有规定,将会出现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奇异景象!

   呵呵,还意味着原本拥堵的机动车道将会更拥堵,电动车与机动车“并驾齐驱”,电动自行车的危险非常大这不是去送死吗?

   据知情者透露,全国约有电动自行车1.2亿辆。变身“机动车”的电动自行车就要参加驾考.....

      有关部门——想收牌照费就直说!

   据说,欧洲电动自行车限速25公里,韩国是30公里,美国为32.18公里。我就纳闷了:这,咋不与国际接轨啦!

偃师犬友丶尐柒 发表于 2009-12-5 23:18:53





C1 中不??正考试类```````

华兴物流 发表于 2009-12-6 08:05:25

暮春之月 发表于 2009-12-6 08:41:17

考驾照,买汽车,势在必行。
或者准备:步行

冰凤凰 发表于 2009-12-6 12:07:09

俺用最健康环保的方式--步行

独孤老怪 发表于 2009-12-6 13:30:45

近途我步行,远途我骑人力自行车。只要没有关紧事,坚决不坐机动车。

洛东一滴水 发表于 2009-12-6 20:32:57

今天去洛阳了两趟,全是坐公交。不敢骑摩托了,交警可是查的通严类。电动车也不敢胡骑啦,晕,,,,,,,,

麦速 发表于 2009-12-6 20:45:38

还是骑自行车。

麦速 发表于 2009-12-6 20:46:48

锻练身体又划算。

前方 发表于 2009-12-6 20:47:49

俺还是选择步行,经济实惠

麦速 发表于 2009-12-6 20:48:06

不交费。没人管。

浩海小舟 发表于 2009-12-6 21:30:15





C1 中不??正考试类```````
偃师犬友丶尐柒 发表于 2009-12-5 11:18 PM http://bbs.yanshi.cc/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不能代替摩托车驾照。

刀出鞘 发表于 2009-12-6 21:40:23

俺用最健康环保的方式--步行

浩海小舟 发表于 2009-12-6 23:22:53

中国自行车协会申请暂缓实施电动车国标

http://www.sina.com.cn2009年12月06日02:21扬子晚报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因为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众多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手续才能骑电动车了。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透露,将暂缓实施《电摩条件》,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的相关申请已经拟好,预计10日前提交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

浩海小舟 发表于 2009-12-6 23:24:31

新国标将部分电动车划为机动车引起多方质疑http://www.sina.com.cn2009年12月04日08:13红网
  红网长沙12月4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胡远志 夏雨) 您是骑电动自行车上班的么?不,您骑的是电动摩托车。
 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这意味着,大街上常见的电动车将被纳入摩托车管理,而按照现行交规,摩托车必须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届时电动自行车与汽车争路的景象将不可避免。

  如果交警部门采纳这一新国标,在现已禁摩的城市,比如长沙,超过标准的电动车或将无路可走,事实上,这一标准的影响可能还不仅如此,若认真执行,超过2000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将变成无证生产的非法企业,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要么选择考驾照上牌买保险,要么放弃骑行。

浩海小舟 发表于 2009-12-6 23:25:58

买不起轿车的市民只有乘公交或者骑‘11号’了

军备酷 发表于 2009-12-7 08:02:24


估计不能代替摩托车驾照。
浩海小舟 发表于 2009-12-6 21:30 http://bbs.yanshi.cc/images/common/back.gif不好说

阳光温暖 发表于 2009-12-7 19:46:16

汗,前两天还准备着想买辆电动车呢!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09-12-8 10:28:42

近途我步行,远途我骑人力自行车。只要没有关紧事,坚决不坐机动车。
独孤老怪 发表于 2009-12-6 13:30 http://bbs.yanshi.cc/images/common/back.gif

醉清风 发表于 2009-12-8 11:20:45

本帖最后由 醉清风 于 2009-12-8 11:22 编辑

肯定是不能代替的,c1是方向盘的,电动车是手扶把式的,摩托车驾照是可以的,你也可以把两个驾照合并在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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