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年 发表于 2009-8-30 13:20:47

广告打断剧情完整性,有线电视台应否担责

本帖最后由 小青年 于 2009-8-30 13:22 编辑

原告赵女士在被告某市有线电视台网点办理了有线电视收视手续,并支付了初装费及全年的有线电视维护费后,赵女士成为该电视台的合法用户。之后原告在收看电视节目期间时,发现有线电视台在正常播放电视节目过程中,多次插播广告,甚至一集电视剧中多达五六次,严重影响了其所收看节目剧情的完整性。在原告多次和电视台联系反映情况,并亲自到电视台协商解决问题,电视台置之不理,继续频繁插播广告。无奈之下,赵女士将电视台告上法庭,要求电视台向其依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交涉此事所支付的交通费50元、通讯费20元、律师代理费500元,以及电视维护费240元。


作者: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于风卫 徐云红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9-8-30 13:56:56

不知道结果如何期待下文

华兴物流 发表于 2009-8-30 19:01:05

:y017:现在广告就是多,,,

张爱玲律师 发表于 2009-8-30 20:39:27

有线电视台和用户之间建立的是合同关系。有线电视台插播广告破坏电视剧的连续性,对用户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告打断剧情完整性,有线电视台应否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