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亳新讯 发表于 2009-5-26 18:35:19

所谓的人民警察!!!

昨晚8点办左右,在图书馆4楼的美校寝室溜进了一个小偷,一女生下课回寝室取东西时发现后,立刻下楼报告校长[此寝室为4楼通往天台的阁楼]校长带一学生立刻将唯一的门钉死,随后拨打了110,警察来了了解情况后,竟想让学生先上楼看情况,由于是上课,校长也不同意,警察竟又说了句:天太黑,明天再说.随后转身下楼,而寝室女生一晚上都没能好好休息,灯都不敢熄,甚至以后都会留有阴影![注:4楼仅女生寝室,男生寝室不在楼上]小偷估计已逃走,但警察的作为却太令人心寒!有事先让学生上,怕危险而随便找借口离开,至报警人安危于不顾!这就是所谓的人民警察!!!该高考了,学生在这种紧张的情绪下怎么复习?前段时间实验中学和五高的事件看来没引起一点注意!这就是所谓的保卫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人民警察!!!

在家打坷垃 发表于 2009-5-26 19:08:28

猎豹 发表于 2009-5-26 19:16:22

:curse:

小马1981 发表于 2009-5-26 19:30:52

这是警察

爱你如烟a 发表于 2009-5-26 20:01:21

老顽童 发表于 2009-5-26 20:28:37

冰凤凰 发表于 2009-5-26 21:01:22

双默 发表于 2009-5-26 21:05:53

披着警服的流氓

碧柳如烟 发表于 2009-5-26 21:38:00

老顽童 发表于 2009-5-26 21:39:18

★当过兵的人★ 发表于 2009-5-26 22:53:33

草原烈火 发表于 2009-5-26 23:00:09

嗨,咋说呢?

张龙珑 发表于 2009-5-28 17:31:21

惊起一鸿 发表于 2009-5-28 17:38:25

酒妹之子 发表于 2009-5-28 21:20:47

对付这种人太简单了,拖出去,暴揍一顿!!

西伯龄 发表于 2009-5-29 02:21:11

:y015:暴揍警察可不好玩

★降み龙★ 发表于 2009-5-29 08:12:27

西部牛仔 发表于 2009-5-29 08:17:39

记住他的警号,到督察哪儿投诉他。

双月 发表于 2009-5-29 17:47:12

”“人民”警察阿

月影0 发表于 2009-5-31 20:07:55

这警察,呵呵,看见坏蛋就惊一身冷汗,110出警慢不说,如果遇到斗殴事件都在远处看,人散了才去,这情况见的人可不在少数了吧,应该提高警员自身的素质了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所谓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