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客松 发表于 2013-5-1 09:42:50

害人修路:偃师310首阳山段因修路放置大约高45cm宽40cm长70cm大石头

害人修路:偃师310首阳山段因修路,在伩庒路口行车道上放置大约高45cm宽40cm长70cm大石头,且无任何警示标志,造成过往行人踫伤多人,16号晚上一男骑三轮车踫伤造成右脚粉碎性骨折,经诊断后截肢.事故后二天内此石仍摆放原地,试问修路施工方,是如何安全施工的?标准害人工程!目前受伤男孩仍在医院内,但却至今未收到施工有关方面的致歉或慰问。与日俱增的医药费该由谁来解决?

大海 发表于 2013-5-1 19:19:53

{:soso_e110:}

冰川枭狮 发表于 2013-5-1 19:42:16

建议楼主在民生网上发一下

凌菠翡步 发表于 2013-5-4 11:50:19

同情,气愤。如今工程过程都很令人无语,污染和不安全一直伴随工程施工过程。几乎全国都一样。

隐匿天 发表于 2013-5-5 17:57:16

需要更大的媒体关注一下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13-5-5 19:00:08

民生问题

思缘 发表于 2013-5-6 20:29:42

??????????????{:soso_e110:}

蓝色战警 发表于 2013-5-9 20:58:00

年轻人骑车要小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害人修路:偃师310首阳山段因修路放置大约高45cm宽40cm长70cm大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