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论坛's Archiver
偃师论坛
›
偃师城事
› 偃师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
聚焦偃师
发表于 2013-4-8 09:06:10
偃师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
偃师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 一、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 1、申请对象属于偃师市城镇常住户口; 2、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 3、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7平方米
大海
发表于 2013-4-8 21:49:40
{:soso_e179:}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偃师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