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海小舟
发表于 2009-5-23 14:01:19
宏伟蓝图!呵呵
点石成金
发表于 2009-5-23 15:07: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征用土地和变更行政区划等行文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88]14号):关于审批行政区划的行文,对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行政区划的变更,经国务院批准后,由民政部发文,注明“经国务院批准”;对自治州和设区市的行政区划的变更,仍由国务院发文,如不同意变更行政区划,在经国务院同意后,也由民政部发文。)
点石成金
发表于 2009-5-23 15:10:19
偃师市的五个乡镇要划到洛阳,有很长的路要走,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对老百姓而言,最终失去的是土地!
囗●飯做好嘞
发表于 2009-5-23 15:21:29
划吧!
咱还是偃师人!
好记茶庄
发表于 2009-6-1 11:29:30
10# 蓝琪222
与楼上的有同感:y036:
韦韦
发表于 2009-6-3 18:28:20
看看,了解一下
碧柳如烟
发表于 2009-6-3 19:15:12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把日子过。翻天覆地又如何?不付辛劳没收获!
开路先锋
发表于 2009-6-25 15:05:16
不如把偃师人都迁到洛阳去,偃师市区成为洛阳市重工业基地,或者洛阳市工业园区。偃师市太不适合人居了,污染严重呀。
华之杰
发表于 2009-8-25 22:26:02
:c015:
落花飞雨
发表于 2009-8-25 22:31:59
爱咋地就咋地,好象与咱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