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网 发表于 2012-12-17 11:43:23

河南偃师法院建立健全司法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在继2009年、2010年以后,再次荣获“全国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法院”,为2012年度洛阳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获得此项殊荣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偃师市法院努力让司法宣传工作深深扎根于西亳大地,并生根、开花、结果。对内形成弘扬正气,廉洁执法,对外形成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及展示法官风采的浓厚舆论氛围,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全面发展注入动力。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司法宣传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二是领导重视,职责到位,建立健全司法宣传工作长效机制:(1)成立司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司法宣传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负全责,其他领导分工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职责分明,落实到位。(2)实行司法宣传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表先督后”。(3)实行司法宣传联络员培训制度。采用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多样形式,提高撰写水平,提高稿件采用率。(4)实行司法宣传工作奖励制度。以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媒体等形式设立不同的奖励层次,按照国家、省、市、县四个等级,分别给予相应物质奖励。无论院里经费是否紧张,每年年底均及时兑现,有效激发了干警的写作热情及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5)实行“一票否决制”。将司法宣传工作作为“硬任务”,分解到各部门,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并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凡司法宣传工作不达标的部门,不予评先或报功,并依照绩效考核规定严格奖惩。三是加强力量,创造条件,为司法宣传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及条件。由于院党组对司法宣传工作的强有力领导和支持,始终加强硬件保障、人力保障和经费保障三个保障,才使司法宣传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一年一个新成就。(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 王双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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