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暖民工心 莱阳法院为偃师农民工追讨3万血汗钱复制链接 打印 大 中 小
日前,烟台莱阳法院为保护外来农民工权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尽最大努力为四名外来农民工追讨3万余元“血汗钱”,让外出打工急切盼望回家过年却迟迟得不到工资的外来农民工兄弟喜笑颜开。
9月24日,莱阳法院照旺庄法庭受理了原告王某、何某、于某、周某四人诉被告隋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四起案件,其中原告王某、于某是河南省偃师市人,原告何某、周某分别是贵州省德江县、贵州省大方县人,四人均是外来务工人员,于今年3月由莱阳的隋某雇用从事钢结构工程,隋某拖欠四人工资3万余元未付。四原告多次向隋某索要工资无果,无奈起诉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照旺庄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事关外来农民工合法权益,迅速启动了农民工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全力以赴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审结案件,以保护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在送达过程中法庭遇到了困难,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送达干警多次到被告处均未找到被告,又根据原告诉状中提供的被告手机号码联系被告,一开始被告声称在外地,后干脆关机致使法庭无法联系到被告。面对此情况,远在千里之外的原告非常着急,由于他们是外地人,对莱阳的情况不熟悉,对被告的其他情况也不了解,送达陷于僵局。后来在法庭与四原告多次电话联系过程中,法庭得知原告曾因索要工资与被告妻子发生过争执,拨打过110报警电话。得知这一线索后,法庭立即到公安机关调取公安出警记录,查寻到被告妻子的姓名、电话及租房处。于是法庭迅速行动,由庭长带队,利用晚上下班时间,采取蹲点守候方式,终于将被告堵在家中,使这四起案件顺利送达,并顺利开庭审结完毕。法庭以当事人为本,倾情替农民工兄弟维权,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克服重重困难,切实保护了外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称赞。
农民工,被称为城市的“候鸟”,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付出了辛劳和汗水,但他们作为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却常常受到侵害,得不到保障。今年以来,莱阳法院面对农民工案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农民工维权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为促进社会和谐筑起了一道有效的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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