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大旗 发表于 2012-12-7 11:57:35

偃师法院强制执行“赖账户”2名“老赖”被拘

为营造“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舆论氛围,12月4日,偃师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这次活动由偃师法院史旭阳副院长为总指挥,石宗平局长为副总指挥,对拒不履行裁判义务的2名“老赖”进行了司法拘留。

在偃师市山化镇王窑村,原告化某于2008年8月在被告张某的鞋料厂工作期间,右前臂不慎被卷入水泵电机中,造成五级伤残,偃师法院依法判定被告张某赔偿原告化某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共计73893元,随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2012年5月30日被告张某还款6000元,以后每四个月还款7500元,直至交还所有款项。然而5月30日张某交还欠款6000元后至今仍未履行剩余欠款。



被执行人张某(吴猛摄)

张某面对执法干警,只愿意拿2000元执行款,执法干警根据民诉法第102条规定,对张某进行了司法拘留。据执法干警介绍,对于张某来说几万块钱的偿还能力应该还是有的,前几天发现他后面厂区正在新建车间。

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周建辉说,下一步对他财产进行清查,如果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判决罪的话,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在张某被拘留之后,经协商,他愿意拿出一万元执行款给申请人,之后的欠款仍按原裁判义务履行。

同样,由于生意往来,2011年庞某欠下了李某五万余元的货款,在多次索要无果后,李某向法院递交了申请,2011年9月23日,偃师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庞某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给付原告李某欠款53596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庞某仍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偿还义务。



被执行人庞某(吴猛摄)

据了解,被告庞某具有偿还能力,而始终拒不履行还款的情况下,原告李某于2012年6月8日向偃师法院申请了执行,偃师法院执行干警在与被告庞某多次协商未果后,于2012年12月4日,偃师法院根据民诉法第102条对庞某依法进行了司法拘留。

在庞某被拘留仅仅两个小时后,原告李某顺利地拿到了这笔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全部欠款。申请人李某对执行庭的同事表示深深的感谢。他说,开展打击“老赖”的活动,对这些“老赖”起到了震慑和警示作用,我终于拿到钱了。

偃师市人民法院院长董抒说,自从省法院开展“执行开放月”活动以来,强制执行取得了很大成功,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切实地维护了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司法权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下一步,将借这次活动东风,切切实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凤凰网河南频道魏金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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