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事局
我是去年晋升中级职称的一名教师,到今年十月,和我同时晋级的教师已经领到了补发的新增工资部分,我的没有。和我一样的全市这一批有二十多个人。你们的理由是什么?难道仅仅因为我们是中教职称的在小学任教、小教职称的在中学任教?如果这也算是理由的话,那也太荒唐了。当初你们定岗的时候怎么不说?谁让我们混岗的?混岗是我们的错?混岗的教师全市几百个都有,这些人在工作岗位上混日头了吗?能晋升职务是偃师政府和人民对我们辛苦工作的肯定,晋级不发工资你们这样做算什么?鼓励我们不听从组织的安排?鼓励我们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做,没利的不做?照你们的作法,是不是辖区内的学生我们要教,借读的我们不教,谁叫他混呢?下一步你们是不是要把那些已经晋了级增了工资的混岗教师的工资扣下一部分,追加处分?领导大人们哪,你们不发的是工资,不是福利,什么是工资?你们中任何一位少给你发点工资你愿意不愿意?我们这些人活该不增工资,活该倒霉?本来是顺理成章、天经地义的喜事,看你们办的。给我们以公正的待遇吧,大人们!同时也希望以后你们制定政策时从实际出发,别再折腾了。 这就要是国情,贪赃枉法的贪官们。。。迟早枪毙你们。。 现在的社会啊 {:soso_e101:} 人事局、干的是甚么事{:soso_e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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