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父亲诉张显案宣判 张显称考虑上诉
央视网消息 7月31日下午,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宣判,被告张显被判在微博、博客上连登30天致歉声明,并向药庆卫支付1块钱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宣判结束一个多小时后,张显走出法庭表示“正在考虑上诉”。7月31日下午,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诉张显名誉侵权案在西安雁塔法院开庭宣判,要求张显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3日内删除微博上的造谣诽谤言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其新浪微博、新浪博客上连续三十日分别刊登致歉声明(声明内容须经法院审查,刊登期间不得自行删除),向原告药庆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另外张显须向药庆卫支付1块钱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5690元的公正费用。
庭审共持续半个小时,原告药庆卫未出现在庭审现场。但在开庭前,其代理人马延明向网络新闻联播记者提供了一份由药庆卫签名的“药庆卫的公开信”,公开信表示“......我相信法律、送子投案;我相信法律,将张显诉至法院;现在我依然相信法律,希望法院能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公正的判决”,同时“再次对受害家庭表达最诚恳的道歉”。
药庆卫在公开信中透露,2012年春节前,他已基本同意法官提出的“和解”方案,但由于“张显……在网络上侮辱谩骂”,“隐忍换来的却是更大的伤害”。
宣判结束后,药庆卫代理律师兰和认为“判决总体公允”,从立案到宣判,整个过程非常艰难,但同时表示此案对推动中国网络立法有里程碑式意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