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偃阿孬 发表于 2009-1-3 13:57:56

离谱!外国竟然有这样的离婚规定

日本:如果丈夫认为妻子睡觉姿势不好看,就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为啥半夜不睡觉,看妻子的睡姿啊。)

    意大利:妻子不干家务或不爱干家务,丈夫便可以提出离婚申请。

    (打死都不能嫁到意大利……)

   阿富汗:如果女方提出离婚,那么她再嫁人时,她的再婚丈夫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的婚礼费用;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女方重新嫁人时,新郎丈夫则要偿还前夫与妻子当年的婚礼费用。(真贵)

    英国: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则不准离婚。 (这都是什么逻辑?)   

    多哥:男女双方感情破裂,便到当地部门申请,并各自请管理人员将头发剃去一半,将剃下来的头发互相交换。 (拿头发去干啥?)

    萨尔瓦多:夫妻感情一旦破裂,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然后购买一头牛,宰杀后请双方亲戚朋友前来聚餐一顿。餐毕,夫妻双方面面相视,各自用手打对方十记耳光,美其名曰:记住最后的痛苦,这样就宣布离了婚。(牛够倒霉的!)

生锈的菜刀 发表于 2009-1-3 14:35:47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9-1-3 16:19:41

呵呵 外国人与中国的逻辑思维不一样啊。。。

随風 发表于 2009-1-3 18:36:52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09-1-3 18:42:44

还有比帖子里说的更美的国家没有

熊猫 发表于 2009-1-3 19:20:24

经典!!!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离谱!外国竟然有这样的离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