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蓝颜 发表于 2008-12-31 13:07:30

报告,这里有个萝卜!

拔萝卜工作组正在紧锣密鼓地拔萝卜。由于萝卜隐藏的比较深且越来越狡猾,工作组发布了有奖举报电话,对于举报萝卜并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物质及精神奖励,且为举报人保密。农民们因为耕地上的营养全被这些野生萝卜给吸收了去,其他正常生长的庄稼受到极大排挤,因此即便没有奖励,举报积极也很高。  

一天,工作组正在巡视,忽然,“报告,这里有个萝卜!”。工作组过去一看,确实像个萝卜,不过需要深入调查研究才能确定是不是真正的萝卜。但有一点,即便确定是萝卜,也不好拔,因为这棵萝卜旁边就是工作组自己的作物,拔了这棵萝卜,工作组领导可能会很生气,后果将可能很严重,但又不能明说,怎么办呢?有了。“举报人,这个不是萝卜,你搞错了。”“这明明是个萝卜吗?”“不不不,这是棵白菜。你不懂了吧,这看上去的确像是一颗萝卜,但实质上是棵白菜。据我们的经验,它原来是颗萝卜,后来因为法律专家搞了一些比较精密的解释,依据该解释,它已经属于白菜。不仅如此,一些本来就是萝卜的,一旦被挖出来,居然也自称白菜,而我们也很难搞清它究竟是萝卜还是白菜。如果最后司法机关确定我们拔出的不萝卜而是白菜,我们将承担工作组赔偿责任的。所以我们也很慎重。希望你能理解。”“呜呜呜,明明是颗萝卜,你们不拔,又不许我们拔,我们可怎么过啊。”工作级一看,如不严肃处理,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于是说道:“好吧,既然我们也不能确定,那么我们发个通知,免去这个家伙的萝卜职务,这总可以了吧!”于是一切暂告OK。  

像以上的事情发生过几起之后,工作组的积极性多少受了点影响,巡视得也不太积极了。转来转去,就算闭着眼不看地下,万一踩上一颗萝卜,不处理渎职,处理不好,狐狸没抓成,还惹一腚骚。但是还有农民来上门举报,想推也推不了。这不,又来了。  

“报告,我们那里发现一个硕大的萝卜”。“噢,谢谢你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你有书面的举报材料吗?”“还没有”“抱歉,我们需要书面举报材料。因为以前也来过举报的,后来我们跑了很多次,都发现举报不属实,请你写一份书面的举报材料吧。”  

过了几天,那位农民拿着举报信来了。“这次可以了吗?”“嗯,举报信是有了,你有一些证据吗?”“你们上次不是这么说的啊”“我们说书面材料,可没光说是举报信啊?”“那你们怎么不一次性告知?法律规定要一次告知的啊?”“那是行政许可法,我们接受投诉举报不是行政许可,希望你能理解。”  

又过了几天,那位农民又拿着照片、DV等材料来了。“这下可以了吧”,“嗯,可以了。谢谢你的积极配合。我们向领导汇报,领导研究批准以后,我们马上立案。有什么需要你帮助的,还需要你配合啊。”“没问题!”  

工作级领导带领下属实地考察一番后,领导摇了摇头,“我初步判定这肯定是个大萝卜,但我们拔不了。”下属不解地问:“既然已经确定,为什么拔不了?”“你们看它的根有多大?我们如果要拔它,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不愧是领导,高瞻远瞩,高屋建瓴,佩服内服!”  

后来工作级经过认真研究,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发布了一个公告,来澄清这个问题。公告中说:前段时间接群众举报,称发现一个大萝卜,我们在第一时间立案并组织精兵强将展开调查。从调查情况看,犯罪嫌疑菜并不是一个萝卜,也不是由萝卜演变而成的白菜,它是一颗萝卜型白菜,实质上就是白菜,不属于萝卜的范畴。因此我工作级决定,此案结案。  

农民们看了公告以后多数都说,工作组效率很高,工作很认真,并且专业性强。我们怎么看怎么是萝卜,还是眼光比较业余,人家就能看出来是萝卜型白菜。不能冤枉一棵好菜,也绝不会放走一棵坏菜,他们正在身体力行。有了他们,我们就放心了。但也有极个别的人说,我们眼光还可以,只是在表述方式上有差距。  

不知道这后一种人是不是别有用心?

独孤老怪 发表于 2008-12-31 13:26:02

惊起一鸿 发表于 2008-12-31 13:27:23

萝卜,是我们最普通的菜了,在文字里代表什么呢?

老顽童 发表于 2008-12-31 18: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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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锈的菜刀 发表于 2008-12-31 19:39:50

偃师跑酷 发表于 2008-12-31 19: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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