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锈的菜刀 发表于 2008-12-2 11:26:44

写类不赖,楼主费心啦,大家有责改之,无则加勉。。。谢谢关心志愿者的朋友们。。希望志愿者和谐发展。。。。

他已成仙 发表于 2008-12-2 12:38:07

看到诸位热心讨论,这正是不才的初衷。
越辩越明,明则行,行方成。
对我言论有不妥之处的尽可提出,一便大家商讨。

山石寺各 发表于 2008-12-2 12:44:47

原帖由 独孤老怪 于 2008-12-2 09:54 发表 http://www.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尽己薄力,帮助有需要的人,不张扬,不高调



支持!赞同!   

阳光 发表于 2008-12-2 13:19:55

我说两句!楼主过于理想化!
第一,关于吸烟,简单明了的说,对志愿者来说:文化程度参差不同,思想境界高低不一!这本身就是一个难以克服的硬伤!参加志愿者就是想做点好事,跟什么名分不名分带没带那个小红章没关系!楼主不要把自己的高姿态强加到别人的身上!如果强制性的禁止这个 禁止那个!我想志愿者还是会发展起来的,只是会发展的很缓慢而已。。。!谈情说爱我没见过,但是你看在大学里都允许结婚了,你操这心干嘛!只要看着在谈情说爱的过程中依然持续着自己对志愿者的热情就好了!我觉得这咱得支持啊!以后真成了一对了,说起来还是在志愿者队伍里认识的,呵呵,多好听啊!
广告。。。。。谁打广告?找根大棍抽他!
2!还是觉得过于严肃,作为一个社会公共协会,没有什么利益的驱使,完全任由其成员来去自由,作为协会领导确实不易,前一段不是有论坛举办虎头山捡垃圾的志愿者活动,没几人响应的问题!人人都要生存,说的现实点,在志愿者队伍里,大部分还都是正在创业的年轻人,有钱有闲有爱心的毕竟不多!如果像楼主说的那样,像办企业一样严肃的要求志愿者的素质和行为!不能说以后不行,但是现在这样做的话有可能会得到反效果!
再说俗一点,我欣赏那些放下手中的工作,请假去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同志们!你们真伟大!
3 我希望志愿者协会应该像水一样,干净透明,但是也能顺势而为,不要硬让水往高处流,该平缓就要平缓,该绕行就要绕行,如果一味的截弯取直的话,崩溃的就是那些本来已经存在的堤坝!



最后一句 吸烟有害健康!本人戒烟中!

逍遥 发表于 2008-12-2 16:10:29

首先要感谢楼主!
你发了一个非常好的帖子,虽然有些理想化,可是也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志愿者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一直在努力改善。志愿者的活动都是利用和占用大家的休闲时间来做的,没有一个是专职的,全靠大家一片爱心和热心,所以说每个参加志愿者活动的朋友都是光荣的。每个人参加活动的心态和目的不同,这是不可避免的,也不是谁能约束的了的,但是大家都是来奉献的。咱们只能从活动的纪律执行上来约束,以一种健康向上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志愿者的培训和素质提高是一项比较复杂和艰巨的工作,也是一直我们所必须面对和要进行的工作,是我们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需要有一种长期的有效的机制来配合完成。组织者一些变相广告的问题,我们一直注意这些事情,避免出现这样的事,但是如果我们需要或是真有企业赞助,也不能磨灭了和否认了别人的贡献!志愿者团队还不算强大,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也有了财务人员,并且我们每花一分钱都在网上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协会领导也有很多不足之处,志愿者协会一年了,由会员们讨论一下,重新推选一批理事会成员,我们需要一些新鲜血液充实我们的力量。
真诚的邀请楼主加入我们的队伍 , 你对志愿者非常关注,并且也很有爱心(经常会在暗地发动些自己的网友去参与其中),协会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再次表示感谢!!!
还要感谢所有回复的,发表自己看法的朋友 ,相信有你们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志愿者一定会找出自己的不足,改正自己的缺点,志愿者协会会越来越壮大,为偃师人员做出更多贡献!

独孤老怪 发表于 2008-12-2 17:30:44

逍遥哥说的太好了

独孤老怪 发表于 2008-12-2 17:33:42

原帖由 他已成仙 于 2008-12-2 12:38 发表 http://www.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到诸位热心讨论,这正是不才的初衷。
越辩越明,明则行,行方成。
对我言论有不妥之处的尽可提出,一便大家商讨。
楼主很谦虚,谢谢你的意见

猎豹 发表于 2008-12-2 18:02:12


意见不错,只有不断改进,才能长足进步

admin 发表于 2008-12-2 22:24:12

虚心接受意见慢慢改进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08-12-2 22:40:22

说说更有利于志愿者以后的发展,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08-12-2 22:50:00

看了帖子,觉得楼主、阳光、逍遥等人的发言比较有水平吧,值得学习。

惊起一鸿 发表于 2008-12-2 22:56:05

看了帖子,觉得楼主、阳光、逍遥等人的发言比较有水平吧,值得学习。

他已成仙 发表于 2008-12-2 23:04:18

原帖由 阳光 于 2008-12-2 13:19 发表 http://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两句!楼主过于理想化!
第一,关于吸烟,简单明了的说,对志愿者来说:文化程度参差不同,思想境界高低不一!这本身就是一个难以克服的硬伤!参加志愿者就是想做点好事,跟什么名分不名分带没带那个小红章没关 ...
荒谬,荒谬之极!!!
公共场合严禁抽烟,是任何国家都提倡的道德行为,而阁下却以法不责众为由来辩解真是荒谬。抽烟是不提倡的,但是公共场合抽烟是要坚决制止的,严重影响志愿者形象,并且乱仍烟头更是影响。
谈情说爱确实是不应该反对的,但是在志愿活动中,卿卿我我,打情骂俏,难道是符合志愿者形象的事情吗?
还有就是关于阁下对志愿活动无需严肃的事情来讲更是荒谬,志愿活动本着服务大众不求回报的心里去做事,娱乐态度来做事当然可以,但是嬉戏心态的话根本就是对志愿者的亵渎。
最后,关于阁下的第三点论点,真是答非所问,不知所云。把志愿者的发展比作流水,看似道理盎然,实乃谬论。自古大禹治水的故事代代相传,流水不受人的管理,虽然能带来滋润却也能带来灾难,让协会与流水般自生发展,不去刻意管理真是慌惊天之大谬!!!

他已成仙 发表于 2008-12-2 23:13:03

原帖由 逍遥 于 2008-12-2 16:10 发表 http://yanshi.cc/bbs/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要感谢楼主!
你发了一个非常好的帖子,虽然有些理想化,可是也一针见血的指出了志愿者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一直在努力改善。志愿者的活动都是利用和占用大家的休闲时间来做的,没有一个是专职的,全 ...
逍遥兄弟说的确是中肯,望其与协会发展更上一层楼

yswangzheng 发表于 2008-12-2 23:13:26

他已成仙,你好:
       我是偃师志愿者的负责人之一,我网名叫流沅,针对你提出的这些问题,我也有些想法和你交流下,希望你可以和我联系,我的QQ44182829,电话:13783166697,谢谢!!!
       问题一:你说的不错,协会是个别会员对志愿者的理解不够深入,但是记住了,只是个别现象,在任何场合,任何组织都是不可避免的;关于抽烟问题,我们志愿者协会里一些男同志是有些喜欢抽烟(包括我自己),但是都相当注意了,开会时能不抽尽量不抽,活动时烟头都是找个垃圾桶扔了或是自己收起来了。但是抽烟只是自己的喜好,只要不影响他人的话,我认为没有必要要求太多的,难道要参加志愿者就必须戒烟吗?
谈恋爱的问题是属于私人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多说,难道说作为志愿者就没有谈恋爱的自由了吗?
变相广告的问题,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谁?我自己也做着生意,如果是我的话,想要做变相广告的话会很容易的,但是我保证,我没有!!!包括其他人我也没有发现谁有这种行为,我不知道你这个意见的根据从哪里来的?我质疑???
      问题二:我承认,我这段时间是不够负责任,但是要把我的日常工作放到你身上试下,我估计你会崩溃的(不是我吓你哦)~~~~~~~~
协会成立不久,作为一个刚刚开始的组织,试想一下,要是门槛过高,标准过高,有多少人会愿意参加这些活动呢?其实这些问题正在改善,协会一定会一步步走向正轨的。
       问题三:我们偃师的志愿者活动其实刚刚开始,我们协会的财务完全公开化、透明化,做到人人清楚明白。其他的一些制度正在日益完善,我相信我们偃师的志愿者活动会又快又好的发展下去的!!!
      最后,我批评你一句,不管怎么样,最后不应该说那句“滚蛋”,不管什么人,不管是抱着怎样的目的参加志愿者活动的,都不应该这样说~~~~~~~~~
不过,我还是欢迎你这样的帖子出来,团员的义务里就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这样的话。
       希望我们可以尽早交流~~~

在家打坷垃 发表于 2008-12-2 23:36:30

毕竟协会刚成立一年年轻   许多方面需要我们不断的去探索去完善

他已成仙 发表于 2008-12-2 23:38:55

哈哈哈哈哈哈
流沅兄弟说的我可是心服口服啊。
对我自己的粗语向各位成员道歉。
协会能发展确是离不开阁下的努力,希望阁下继续努力为偃师志愿者协会的发展也为偃师更加美好做出自己的爱举。
不才协会内最敬佩之人莫过于阁下与逍遥兄弟,两位兄弟的贡献也确是是有目共睹,在下也不愿废言了,以免违了两位幕后公益的初衷。
祝两位生意兴隆,言多反受其累,诸位理解便可。
QQ 253358497小道盛请诸位赐教。

惊起一鸿 发表于 2008-12-3 00:00:50

楼主这句话我最赞同,认为是楼主帖子的核心:
“既然想做好事就做好”。这是一种态度,一种理念,一种风格,甚至是做人的一种信仰吧。

名爵瓷砖偃师店 发表于 2008-12-3 17:55:42

只要我们努力,相信每天更美好

独孤老怪 发表于 2008-12-3 18:08:34

大家多交流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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