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川枭狮 发表于 2012-2-26 13:14:31

禁止收取跨区择校费

   教育部网站23日公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占坑班”和以跨区域为名收取的“择校费”再度成为重中之重的治理任务。
  措施包括:坚决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制止跨区域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制止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和收费的行为,坚决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制止通过招收特长生方式收费的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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