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城关镇北窑村霸违章乱建
关于申请拆除刘民非法建筑的请求报告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 :
我叫张万库,现年62岁,系城关镇北窑村第一村民组人,我向您反映的问题是因恶人刘民无证违法建房引起的宅基纠纷一事。
我和弟弟张保太分别于1991年和1997年各建宅基一处,因宅基后墙有空地而开有窗户,此地不为任何人所有,当属集体财产,我二人和刘民为前后邻居,多年来一直和好相处,不曾发生任何纠纷,自2001年2月份因刘民无证强行建房并严重危害他人利益而引发纠纷,在此期间虽有镇土地所和土地局的努力工作,但刘民依仗他在市执法部门的特殊关系置之不理,后经市长齐保欣和人大主任王芝兰批转土地局速查此事, 在党纪国法的强大压力下,刘民被迫勒令停工至今(当时有村委和镇土地所出具的违建证明附后,我与刘民的宅基于1999年均已确权)。 由于刘民的恶习不改,于2012年1月8号为在市法院工作的长子刘志强违建车库,当天中午我与刘民理论,但刘民一意孤行,并强行把墙压在我的后墙之上并扬言“谁来挡也不行”,无奈之下,1月10 号上午,我将此事反映到镇土地所,所长李红岩接报后十分重视,即刻打电话给北窑村分管土地的马轩了解情况,马轩在电话中说明此空地属集体所有,不在刘民的证载面积,李所长听后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即刻派工作人员前往下令停工,但刘民接通知后非但没有停工反而加快施工速度,此房现已建成,据说长子刘志强正在打通关系,补办有关证件。 作为我兄弟二人,一向老实本分,与人为善,从不与人争斗,这件事对于我来说,真是进退两难,如与刘民抗争,凭自身的能力来说,无非是鸡蛋碰石头,如不抗争,不仅会造成生活上的不便和苦恼,在众乡亲面前抬不起头,则更重要的是我的世代后人将遭受刘民的欺压,也将永远倍受精神的摧残与损害,我为此而伤心流泪,甚至想走向极端,但经亲朋的劝解和反复考虑,决定重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政府运用法律手段与其抗争,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上级领导,政府一再三令五申严令禁止私搭乱建,刘民为什么敢如此狂妄,又为什么敢对政府的严令置之不理,就是依仗他儿子刘志强在市法院任职和自己平时的霸道,就是打官司也很难打赢,事情弄到哪他也不怕。 尊敬的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之所以持急切的心情把情况反映给您,就是我充分相信党,相信党领导下的政府官员能体察民情,明镜高悬,为人民做主,会依据法律十分公证的解决问题,也相信党和人民政府绝不允许少数败类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为自己罗列关系,谋取利益,胡作非为,霸行一方。 尊敬的 ,以上所述本人认为刘民父子的行为,既不合情又不合法,为了体现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我特意向您反映这一情况,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一点时间,并恳请您尽快批转有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并依法拆除刘民的违法建筑,还我原貌。76 尊敬的 ,我向您提出的要求并不苛刻,请党和政府还我一个公道和幸福吧! 谢谢!0 致礼! 城关镇北窑村第一村民组 张万库 张保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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