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网 发表于 2011-11-12 14:27:56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法》执法检查


10号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宏儒,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就我市《消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副市长马洪福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偃师宾馆、市第二实验小学、市医院、顾县消防中队等单位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其法律实施情况,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管理使用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在消防法实施的两年多时间里,我市的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主要表现在消防投入不断加大,设备建设逐步改善,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明显,火灾防控形势持续平稳。

通过实地查看和听取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消防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杨宏儒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让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随时敲响警钟,减少事故发生;要强化消防安全的监管、督办和督查的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灭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市政府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更新消防设备,确保消防装备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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