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费率下月提高
日前,我市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基数和比例进行了调整,从11月份开始,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将有不同程度地提高。新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基数分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两种,其中,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除包括行政机关聘用制干部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薪级工资)外,还将国家、省、洛阳市统一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列入了征缴范围;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为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同时,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比例由原22%调整为缴费工资的28%,其中单位负担20%,个人负担8%。
缴纳的保险费提高后,晚年可享受的养老保险金也高,同时还能享受到有国家、省、洛阳市统一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来源:西亳新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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