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之月 发表于 2011-10-20 10:56:26

人情何在?

本帖最后由 暮春之月 于 2011-10-20 10:57 编辑

人情何在?
      昨天上午和偃师志愿者领导逍遥闲聊,谈起了为李琦捐款的事。逍遥说:“结果让人寒心,搞了两次活动,一共收到捐款七千多元,在网上公布的捐款账号上,只收到了三千多元。”好在偃师民声网等单位倡议捐款,收到了约十五万元的捐助。
   虽然说李琦这种舍己救人的行为难以用金钱来衡量,但是李琦走了,把无尽的痛苦留给了家人,社会和政府有责任给他们一些资助,表彰一下这种行为。顺便减轻一下他的家人痛苦。
   然而,这个时代似乎不需要这种见义勇为者,人们似乎已经不在崇拜英雄。悲剧发生在别人身上,只是茶余饭后的故事而已。
与此同时,李琦所救的三个学生所在的学校频频制定安全公约,其中一条公约明文规定:“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方负责。”
   谈到此,我想起了朋友的儿子。2010年暑假,在李琦救人的同一地点,朋友的儿子失足落水,他的同伴们到附近的村子求救,当时倒有许多大人都赶来看热闹,但是没有人伸出援手,哪怕是甩给他一根长绳,让他抓住绳子,也能把他拉上岸来。那群人就在那里看着,看着他在水中折腾,折腾了几乎两个小时,直到筋疲力尽。一个花样年华的孩子,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河水吞噬了十五岁的生命。朋友遭受这样的打击,一下老了十多岁。
   河水无情,人更无情哪!
   当今社会就是这样的社会,既然改变不了他,就得适应他。
   人,得学会自救。得有风险意识。遇到问题,还得自己想法解决有句俗话说:“自己不哭,眼里没泪。”假如说李琦买有中国人寿的一份200元的吉祥卡,那么他的家人就会得到八万元的赔偿。
人,也得对自己的家人负责。保险这种特殊的商品,确实不招人喜欢,但是假如真有风险发生的时候,他会比那些世人更有情。
(后记:目前,志愿者还在为李琦申请烈士做着努力,如果李琦被批准成烈士,民政部门还会给他的家人一部分的补偿。
    这一步步走的确实艰难哪!)

偃师网 发表于 2011-10-20 11:02:24

李琦救人事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呀。

听音轩 发表于 2011-10-20 11:36:45

本帖最后由 听音轩 于 2011-10-20 11:39 编辑

假如李琦买了中国人寿200元的吉祥卡B,应该是得到12万元的赔偿,这样他的家人也会得到一丝安慰,志愿者也不用这么寒心了。李琦是好样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只不过给父母留下了无尽的悲痛。:'(

军备酷 发表于 2011-10-20 11:42:12

李琦是好样的,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冰川枭狮 发表于 2011-10-20 13:04:33

李琦是我们所有中国人学习的榜样

冰河飞雪 发表于 2011-10-20 19:07:38

君不见
南京彭宇案
法官胡判情何堪
君不见
红尘滚滚利熏天
雷锋谁曾忆当年
呜呼
人情何在?
痴人说梦大道难

冰河飞雪 发表于 2011-10-21 07:55:49

本帖最后由 冰河飞雪 于 2011-10-21 07:56 编辑

一个民众只认钱,ZF只认GDP的国度让我们看到了善良和冷漠的人的比列是1:18,
小悦悦被车两次碾压 18人冷漠围观 只有拾荒老妇走上前-------这样的视频我都不忍心看我知道我的心经受不住那血淋淋的画面-----
一个民族的耻辱

山林追风 发表于 2011-10-21 08:24:01

:lol

山林追风 发表于 2011-10-21 08:25:43

:lol:lol:lol:lol

微笑刺客 发表于 2011-10-21 21:14:59

政府负有责任引导,必须惩善扬恶才能改变德道滑坡,人人都在自保,万一发生在自己身上能保得了吗?自保不是出路,中国缺乏实用的社会心里学家,都在研究赚钱,没人关注社会层面的精神建设。

雪★飘 发表于 2011-10-22 16:50:06

真正的英雄啊!

洪安面粉 发表于 2011-10-24 19:42:17

:victory::victory::victory:

沉默的饿狼 发表于 2011-10-26 21:50:12

:victory:

爱车之人 发表于 2011-10-26 22:48:28

真正的英雄、只会是一时、过后、、、、、、、、、、、

洪安面粉 发表于 2011-10-27 11:54:03

:lol

嵩山道士 发表于 2011-11-21 19:27:53

水银

醉花荫 发表于 2011-12-1 15:38:23

不知道这个社会怎么了,心情很复杂。

西亳人家 发表于 2011-12-5 11:04:16

可见买份保险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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