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凤凰 发表于 2008-7-7 18:34:41

转-分手了,何必做朋友!

“我们分手吧,分手之后,我们还是朋友,对吗?”,这是有心人对你讲的话,除了要表现他们的大将风度之外,他们更渴望能新欢旧爱,共聚一堂。

  原本相爱的恋人,面对分手,或有不得已的原因,或有不得告人的理由.而分手之后仍要做一对朋友,岂不是把过去的一切又带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当然,我也不赞成分手之后,变成了敌人、仇家,互相中伤对方,恨不得把对方至于死地。

  看到以前的恋人,生活比你幸福,你会不会嫉妒?当以前的恋人,兴奋的带着新恋人做介绍时,即便你装做满不在乎,但心里的滋味……

  你又何苦自己找黄莲来嚼呢?如果以前的恋人生活的不幸福,你的旧情加上同情心,一定会想很多……毕竟,你们以前是相爱的恋人,你们也曾经拥有过美好的爱情生活,面对以前的恋人失意迷茫,你会伸出援助之手吗?你会不会又落进那感情的旋涡呢?

  最后,大家都有了新的一半,你继续和以前的旧爱做朋友,新情人心里会怎么想,藕断丝连?新欢肯定心中不满,更可怕得是,在猜疑与辩解中,生成几何关系来。当然,也有一些成功的,但是听起来,总是有丝丝的尴尬。

  未曾刻骨铭心,分手后做朋友又谈何容易?看着自己以前的恋人,与别人亲亲我我、欢天喜地,你肯定会有……何必自己做戏给自己和他们看呢?已经分手了,为什么还要刻意的去维护一种近似超越友谊的关系呢?不如把它封在心里,怀念,或者扔掉,它,迎接新的一段生活。

  分手了,何必再要做朋友? 否则,何言分手?

多餘de回憶 发表于 2008-7-7 18:43:29

分手后做朋友难道不尴尬吗?

純情雙魚 发表于 2008-7-7 19:50:35

我的立场就是做不了朋友`~~

阳光 发表于 2008-7-7 20:23:40

恩 。。。。我想不会成陌路吧!总归有那么一段!在街上遇见了!还是要尴尬的点点头了!

永恆の肆神 发表于 2008-7-7 20:35:13

分手後:不可以做朋友, 因爲彼此傷害過; 不可以做敵人,因爲彼此深愛過; 所以: 只能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阳光 发表于 2008-7-7 20:44:35

哼,你就自欺欺人吧啊!

恋上你的床 发表于 2008-7-8 18:37:10

还是觉得作朋友要好点

純情雙魚 发表于 2008-7-8 20:31:53

我觉得建立不起来````

小乖 发表于 2008-7-8 21:58:58

我想清楚了哈!!

九月菊 发表于 2008-7-9 04:17:48

大度点,怎么不可以是朋友?

xiaodong096 发表于 2008-7-9 07:47:39

分手了为什么还可以做朋友呢?

给个理由呀!!
我同意楼主说的!

独孤老怪 发表于 2008-7-9 07:59:51

楼主说的很好,不过凡事随缘,不要刻意地去维护这种友谊,也不要刻意地去避开对方,总之一问话,没正事别来住,来往了就太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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