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强拆活埋百姓致死,市长只需道歉吗?
据人民网9月26日报道,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拆,在未与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的182户居民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26日组织雇用数百人、18台钩机进入拆除现场,采取暴力手段对多栋楼房进行强行拆除,致使未及时撤离的被拆迁人刘淑香(女,48岁)被埋窒息死亡。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昨天,市长崔杰表示,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再次向全市人民郑重道歉。我们注意到这起由暴力强拆引发的命案事实上发生于年初的3月份,但市长的道歉却发生于近日,为什么这个时候才站出来连续两次道歉、才显得“认识到错误”并走访拆迁户反复道歉?原来是源于监察部近日通报今年查处的11起强拆致人伤亡案件,而这些恶性案件均发生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其中监察部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此事一时成了国内重头新闻,也被媒体概括为“向违法强拆严厉问责”。
耐人寻味的是这起恶性的暴力强拆活埋拆迁户致死案件中,虽然其中也行政处分了相关责任官员,但作为责任区首要负责人的市长,却从出事后自始至终竟然连向市民道歉都没有过一句,最终竟然还需要监察部数月之后以问责的形式从北京发来一纸命令,命令市长必须向市民道歉,试问如果上级不问责,难道市长连道歉的意思都没有吗?于情于理这都显得至少缺乏一种基本的人文关怀和基本的职业责任感。那么即使现在再来大会小会的表示道歉、表达关怀,似乎也难以获得公众认同,好象是作秀来给上级和百姓看一样,于事无补。
在自己的责任区内,用暴力强拆手段将百姓活埋了,市长大人迟来的一个道歉都显得那么的勉强,都得由北京发来问责的命令,这已经足以让人寒心。但真的市长不情愿的一声道歉就可以蒙混过关了吗?将人家活埋了,一个道歉了之,而且还不是诚心诚意的,本身就令人所不耻,之前市长到底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通过一句勉强的道歉,背后却是一条被活埋的鲜活的百姓生命,可见作为一方官员如果不是上级问责强令道歉,这位市长仍然是多么的坦然自若,是多么的缺乏官员所应有的礼义廉耻。
其实在绝大多数人看来,违法强拆将人活埋致死,市长一句道歉是远远不够的,自己治下发生如此恶劣的事件,引咎辞职也不为过,但在监察部的问责通报下来之前,市长大人好象自己与此事没有任何关系一样。难道向市民道个歉有那么难吗?本来照说出事后及时向社会、向公众道歉,表达的是一种愿意负责的责任意识,是理所当然的官员职业道德,对百姓来说也不过一种态度,所谓做好“表面文章”的事,但让群众看到的却总是遮遮掩掩或继续保持高高在上的矜持、高傲,直到数月之后的上级“责令公开道歉”。似乎暗示着,凡事在上级责令之前,领导干部完全不必主动道歉。显然这才是群众今天对市长反复道歉并不领情的根本原因,甚至人们事实上更将之当成了并没有诚心的政治作秀,是应付上级问责的一种虚伪的姿态,其目的无非是试图骗取上级信任。
现在很多官员,似乎缺乏一种基本的道德修养,出事后道歉,本来都仅仅是道义层面上的责任承担,代表了一种作为官员的个人责任认知,也仅仅限于一种诚恳态度而已,至少可以博得百姓的情感认同,就象走在路上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然后自然而然的道个歉,很顺理成章的人伦道德,根本不需要有谁来指点这么做;但在某些官员眼里似乎却变得相当的难,甚至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必须这么做,直到有一个上级强令其向市民道歉,实在匪夷所思。
所以基于目前的现实,很难让人相信市长的道歉到底有多少诚心诚意,现在才来强调要“吸取深刻教训”,是不是觉得自己有资格继续坦然的坐在市长的宝座上?违法强拆将人活埋致死了,迟来的道歉却显得充斥着逃避责任的虚伪。
{:soso_e127:}违法强拆将人活埋致死了,迟来的道歉却显得充斥着逃避责任的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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