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不可抗力因素怎么解释?
家里盖房子,4月20日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150天完工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工期顺延!现在已经过了工期但是还为完工,工头说合同上写了不可抗力原因,说你查天气预报吧,下雨的有多少天,还有工人收麦用得天数,说这些都是不可抗力,最少他还能顺延40天,请问下雨还有工人收麦属于不可抗力原因吗?
本帖最后由 ︶ㄣo義o﹎ 于 2011-9-27 11:34 编辑
如果赔偿怎么算?
房子建成可以说立马就能租出去一个月5000-6000
按现在他得速度,最起码还得推迟两个月
还有我们现在外面租房住一个月500左右!
他要是推迟两月这些损失怎么算?
本帖最后由 张爱玲律师 于 2011-9-27 21:33 编辑
不可抗力是指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下雨属于不可抗力,工人收麦不属于不可抗力。
如果你们约定了工期,并约定了违约金,你可以在交付工钱时把施工方的违约金扣掉。
如果你们没有约定违约金,你上面所提的房租属于施工方违约给你造成的损失,你也可以在工钱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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