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违建”背后是“最牛渎职”
据新华社报道,本是一个被浙江省、金华市均列为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却成为当地最大的违章建筑——不仅改变了建筑使用功能,更超审批建筑面积近4万平方米。一旦违建行为能以更改规划或“罚款转正”的方式成功“闯关”,开发商将因此获得8亿元以上的额外利润。该建筑与金华市政府大楼隔街相望,直线距离只有100多米。但自该项目主体工程2008年4月动工以来,在整个工程建设期间,竟没有一家行政执法单位对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更“牛”的是,从2010年8月开始,百余业主多次向金华市政府等多个部门反映违规超建情况,但始终没有得到确切的处理意见。
直到2011年6月24日,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才作出“没收金华世贸项目违法建筑面积39918.45平方米,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局负责人称,这是目前对违法建筑最严厉的处罚。
如果没有对渎职的追究,这个“最严厉的处罚”也将是金华当地政府最划算的一笔“生意”。坐视违建慢慢长大再一次性“没收”,凭空就得了8亿元。看来,“最牛”的并不是违法建筑,而是当地政府。
“任何人不能因其违法而得利”,这句古老的法谚当然适用于开发商,同时也适用于渎职者;法律必须让违法建设者无利可图,法律也必须让渎职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在法律追责上,“最牛违建”和“最牛渎职”一个都不能少。若放纵违法、放弃职责还有暴利可图,那对地方政府将是何等恶劣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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