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河南户外界“第一案”开庭 一审未果
去年8月13日,李某某(网名 伤心)参加了由陈某某(网名 戈壁青石)通过网上约伴形式组织山西马武寨穿越活动,在行至一段当地人称为老黄的地段时,李某某不慎从山路滑落悬崖下,导致当场死亡。时隔半年多之后的2011年4月,死者李某某的家属将组织者陈某某和同行的其他14名驴友告上了法庭,要求承担26万元赔偿。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昨天开庭审理了此案。驴友之死引来多方关注
昨日,是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李某某家属状告15名同行队员的日子,本来安排在五楼小型会议室的审理地点,因迫切需要了解情况的户外爱好者较多,而不得不临时改在了更大一些的审判庭,即使如此,依然在后排及出口处站满了旁听员。在庭审现场,记者看到河南户外联盟负责人笑青天、河南户外救援队长岁月无声等户外界举足轻重的人士也参与了庭审。 上午9时,审理正式开始。原告方李某某的家属因为个人原因未能到庭,全权委托原告方律师负责。而被告方却有12名来到法庭。本次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刘律师原本就一直关注户外与旅游的案件,在获悉此事后,自愿无偿为被告方提供法律援助。 审理首先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除了原被告双方的证词证据之外,被告方更提供了两名当时与他们同行的洛阳,鹤壁两名领队作为证人也出席了庭审,并且积极配合法庭。 旁听席上的诸多人士,也都是眉头紧锁,并随着庭审的不断深入,不断传出唏嘘、叹息声。作为与户外运动相关的案件,各方的关注程度可见一斑。
事件回放 户外安全谁来保护
去年7月21日,陈某某在郑州某网站上发布征集8月13——15日前往山西马武寨至抱犊村穿越的帖子,8月13日,戈壁青石与召集的十六名户外爱好者一起开始了穿越行程。当时,还有洛阳户外由一支46人组成的队伍和鹤壁户外17人组成的队伍也同时行走在同一条线路上,其中,鹤壁队伍中还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8月15日上午9:00左右,当队伍行走到马武寨的一线天附近时,20余岁的队员伤心一百意外坠崖,经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所有队员每人捐助500元,陈某某捐助1000元,共九千余元交付给死者家属。死者家属因家庭困难,不满这点补偿,于是,于今年四月份把陈某某及随行队员状告到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法院当时受理了此案件。
庭审焦点一:驴友出事谁之责 庭审的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户外自由游是否为户外探险,有着不同的见解。原告方律师认为户外自助游,存在着风险,带有一定的冒险性质,属于危险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作为领队的驴友,应该对参加人员负有提示与防护的义务。 原告方认为作为一名领队,更应该在出行前对于出行人员的身体状况了解,做好出行前的资格审查,而很显然作为陈某某并没有这样做,而作为李某某当时是走在队伍的前面,相当于开路先锋,更是增加了他遇险的几率,最终导致了遇险的结果。 原告方不但认为在此次事件中领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同行队员在一个临时的团队里,也应该互帮互助,但是不管过程如果,最终伤心的遇难,也应该为此承担一部分责任。 而作为被告方的刘律师对于原告的观点持反对意见,认为户外自助游并非探险行为,户外运动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但这种危险是行业内所共知的,就此次出行来说,难度程度也达不到探险的级别,鹤壁队伍中三个十几岁的孩子,都能穿过,并且参加此此次活动的大部分驴友都能够通过的地方,伤心却出事于此,在某种原因是自己的不慎所导致的,这种结果不能由同行驴友承担。 被告方律师更提出了,户外自助游是大家因为爱好走到了一起,本着责任自担的原则,一起出行也不存在谁组织谁,谁领导谁的问题,那么最为领队对于队友并不负有注意的义务。作为参加活动的人员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法庭进入答辩阶段时,庭审中一部分被告人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被告A:我们之前已经每人捐助了部分资金,捐款只是献爱心,却没曾想到原告竟然不满足,要求更高额赔偿。 被告B:认为自己不应该对此承担任何责任,反而是原告方的一再无礼追讨,导致了自己的生活受到极大困扰,为此有了心理阴影。 被告C:此次出行道路属于成熟的道路,不存在谁来开路的问题。
庭审焦点二已获赔偿是否还可以追加更多 原告律师表示,这次诉讼的理由,其一就是因为家庭困难,李某某的收入作为家庭的主要生活来源,在他去世之后,一下子使得家人陷入了危机。其二,为了让更多的参加户外的人员,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意识到一旦出了事故,将对家庭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当李某某出事之后,在户外圈内引起了很大的影响,很多户外爱好者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组织捐款,陈某某等同行队员,也纷纷伸出了援助之手,每人向伤心的家属捐助了500元,共计九千元,论坛其他驴友也相续捐款达到2万元左右,但是最终却还是不能弥补李某某家人的损失,最终他们还是提出了26万的赔偿金要求。 而李某某的生前单位也支付了丧葬费等补偿费用,被告方律师质疑到,虽然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但是法律的赔偿是需要数额的,原告方在获得多方补偿的情况下,依然提出高额的补偿金,忽略了补偿金死只是补偿,而不能用来谋利。
庭审焦点三 被告方一致拒绝调解 参加庭审的12名被告成员,一致拒绝了媒体的拍照和采访,他们自己说并不是不愿意通过媒体来表达自己对原告方提出的诉讼请求的不满,但是因为害怕媒体的曝光,会引起亲友们的关注和担心,而宁愿自己独自承担这份不安。
当法庭进入调解阶时,原告方律师同意调解解决,但是出庭的被告方12名成员却拒绝调解。在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之后,法庭并未做出当庭宣判,法官宣布责任审判。
事后,当本网记者提出采访负责审理此案的白审判长时,她以此案尚未最后审理,在此之前不便发表任何观点为由,委婉拒绝了。自此河南户外第一案暂告一段落。我们将对案件的后续进行跟踪报道,希望能够通过对此类案件的了解,警醒更多户外爱好者注意户外旅行中安全问题。 原文转贴河南户外联盟
关注! [注意]河南户外——再次敲警钟
转河南户外网讯:
7月2日,郑州一自助游队伍在穿越鲁山县的羊圈沟自然景观时,一名40余岁的男性队员意外滑坠,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村民与随队的人员一起参加了救援。
据向导老陈描述:当天他一直行走在前面,在走到第二道潭时,他率先爬到山崖上,并绑好绳子,上午十一点左右,陆续有十几人爬到崖上,忽然,他听到一片喧哗声,探身崖下发现有人躺在地上,于是急忙赶到崖下,因为晕血,他没有到达伤者身边,只是询问情况。上周周围的人说伤者还有脉搏。于是,他急忙打电话通知其他向导以及当地村民十余人赶来救援。
参与救援的当地向导之一的占军说,因为天气炎热,为了防止中暑,他们组成的救援队伍进行了分工,除两三个人负责作为后勤运送水及其他物品外,其他人员都去抬人救人。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网名为北风的人士发起和组织的,当次成员有四十余人。穿越的路线是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与南阳市南召县交界的羊圈沟。羊圈沟顾名思义是把山羊放进沟内都难以出来的意思。两边全是悬崖峭壁,一路上瀑布连瀑布,潭水邻潭水,因目前尚未开发,是一条适合探险和寻求刺激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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