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 发表于 2011-5-27 17:13:12

偃师市规划局违法在居民楼处建雨水泵站

一、偃师市区迎宾路汽车站对面电业局家属院门前5、6米远的地方,将建一个面积200余平方米,深十几米的雨水泵站,整个市区的雨水用管道引到该雨水泵站最后再排到偃登渠内。如此大的雨水泵站离居民楼如此近,对地基肯定有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有关规定“泵站与住宅间距不得小于30米”,而这个泵站离住宅仅有5、6米,建立迎宾路的雨水泵站,是准备把全市区的雨水通过管道运送到这里,再排放到偃登渠。敢问政府,为什么不把雨水泵站建在合适地段,干嘛还要多浪费人力财力铺设管道。
请您抓紧时间督办此事。

二、偃师市房管局是否乱收费?

本人近期在购买购买二手房时,分别在洛阳房管局.偃师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洛阳市房管局不收取任何费用,而偃师市房管局竟然收取50元所谓“房产档案利用证明费”,请问该收费是否涉嫌乱收费??这样做也太有损偃师形象了!!!


军备酷 发表于 2011-5-28 1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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